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收购法国SAS VALDUNES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7)。现针对公告内容“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定价情况”中部分情况作如下更正:
原文:“根据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瓦顿公司的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的2013年会计年度末,瓦顿公司的总资产账面值为4,198万欧元。……”
现更正为:“根据瓦顿公司的财务报告,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的2013年会计年度末,瓦顿公司的总资产账面值为4,954万欧元。……”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审阅瓦顿公司财务报告后没能出具审计报告,因为瓦顿公司自2013年10月起进入破产程序,根据法国会计准则规定,当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判断被审计企业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时,不得为其提供审计意见。
本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所用词汇亦与原公告所采用的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