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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春明先生的辞职申请。陈春明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春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陈春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陈春明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